4556 旭然 本公司董事會決議辦理現金增資發行新股| 發言日期 | 2026/10/06 | 發言時間 | 15:41:45 | 事發日期 | 2026/10/06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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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發言人 | 何宜瑾 | 發言人職稱 | 總經理 | 電話 | (05)551-232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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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主旨 | 本公司董事會決議辦理現金增資發行新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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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說 明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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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董事會決議日期:2026/10/06 2.增資資金來源:現金增資發行新股 3.是否採總括申報發行新股(是,請併敘明預定發行期間/否):否 4.全案發行總金額及股數(如屬盈餘或公積轉增資,發行股數則不含配發給員工部分): 本次現金增資擬發行普通股上限3,000仟股,每股面額新台幣10元,計新台幣30,000 仟元。 5.採總括申報發行新股案件,本次發行金額及股數:不適用 6.採總括申報發行新股案件,本次發行後,剩餘之金額及股數餘額:不適用 7.每股面額:新台幣10元整 8.發行價格:實際發行價格及募集總金額俟奉主管機關核准後,授權董事長於董事會 授權之價格區間內,依相關法令規定及視市場狀況與證券承銷商議定之。 9.員工認購股數或配發金額: 依公司法第267條規定,保留發行新股總數10% 由本公司員工承購。 10.公開銷售股數: 依證券交易法第28條之1規定,提撥發行新股總數之10%, 採公開申購辦理承銷。 11.原股東認購或無償配發比例(請註明暫定每仟股認購或配發股數):本次現金增資發行 新股總數之80%由原股東按認股基準日股東名簿記載之持股比例認購。 12.畸零股及逾期未認購股份之處理方式:原股東及員工認購不足或分配不足一股部分 、原股東逾期未拼湊者,授權董事長洽特定人按發行價格認購之。 13.本次發行新股之權利義務:與原發行普通股相同。 14.本次增資資金用途:償還銀行借款。 15.現金減資後再行募資之合理性及必要性 (募資當年度及前一年度有辦理現金減資者適用):不適用 16.其他應敘明事項:(1)為增進實際發行作業之時效,本次現金增資案呈奉主管機關申報 生效後,擬請董事會授權董事長訂定認股基準日、增資基準日、股款繳納期間及辦理 本次增資相關事宜。(2)因資本市場籌資環境變化快速,為掌握訂定發行條件之時效 ,本次現金增資計畫之重要內容,包括所需資金總額、發行價格、發行股數、資金來 源、發行條件、計畫項目、預定進度及預計可能產生效益,暨其他相關事宜,如遇有 法令變更、經主管機關指示,或因應主客觀環境需要而須修正或調整時,亦一併授權 董事長全權處理之。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