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418 詠昇 本公司取得臺灣銀行採購部「無人機組」共同供應契約(案號 LP5-114063)「訓練用無人機組」品項決標。| 發言日期 | 2026/10/16 | 發言時間 | 16:53:12 | 事發日期 | 2026/10/16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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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發言人 | 林孝勳 | 發言人職稱 | 總經理 | 電話 | 03-4527666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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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主旨 | 本公司取得臺灣銀行採購部「無人機組」共同供應契約(案號 LP5-114063)「訓練用無人機組」品項決標。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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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說 明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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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事實發生日:2026/10/16 2.契約或承諾相對人:臺灣銀行股份有限公司採購部(代理內政部等 9 個部會辦理)。 3.與公司關係:無(非關係人)。 4.契約或承諾起迄日期(或解除日期):依契約約定,自雙方正式簽約日起算一年。 5.主要內容(解除者不適用):公司參與臺灣銀行採購部代理內政部等 9 個部會辦理 的「無人機組」共同供應契約採購案(招標案號:LP5-114063)。 「訓練用無人機組」,評為最有利標得標廠商。這個品項各機關預估採購 3,894 台, 預估契約金額約新臺幣 1.32 億元。 6.限制條款(解除者不適用):依契約約定,例如履約保證金、交貨期限、逾期罰則等。 7.承諾事項(解除者不適用):依契約約定,向下單機關提供訓練用無人機組的供貨、 教育訓練和保固維修服務。 8.其他重要約定事項(解除者不適用):共同供應契約的預估數量不代表各機關保證採購 的數量,實際訂購數量和金額依各機關下單情形而定。 9.對公司財務、業務之影響:預計挹注本公司無人機相關營收;實際影響金額依各機關訂 購、交貨和驗收情形而定。 10.具體目的:拓展政府機關無人機應用市場,建立公部門業務基礎。 11.其他應敘明事項(若事件發生或決議之主體係屬公開發行以上公司, 本則重大訊息同時符合證券交易法施行細則第7條第8款所定 對股東權益或證券價格有重大影響之事項):本採購案總預算 約新臺幣 10 億 4,810 萬 8,000 元,包含多個品項; 本公司得標的是其中的「訓練用無人機組」品項。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