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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0723B 群益投資級科技債 / 公告內容

00723B 群益投資級科技債 當日及昨日交易資料
成交價昨收漲跌價漲跌幅振幅開盤最高最低
28.2628.37-0.11-0.39%0.39%28.1828.2628.15
成交張數成交金額成交筆數成交均張成交均價淨值 (折溢價%)
167470.6萬256.67張/筆28.2228.16 (+0.35%)
昨日張數昨日金額昨日筆數昨日均張昨日均價昨漲跌價 (幅)
102288萬911.3張/筆28.37+0.01 (+0.04%)

連續漲跌: 首日下跌  ( -0.11元 / -0.39%)

上櫃指數: 418.82 (1.75 / +0.42%)

新聞及公告

00723B 群益投資級科技債 分配收益公告

發行:(A00016) 群益證券投資信託股份有限公司
00723B 群益投資級科技債 分配收益公告
一、公告日期 2026年10月1日
二、主旨 公告本公司經理之「群益15年期以上科技業公司債ETF證券投資信託基金」(本基金之配息來源可能為收益平準金) (以下稱本基金) 2026年9月30日之收益分配事項。
三、公告事項 (一)停止受益人名簿記載變更之事由 依本基金信託契約收益分配條款規定,以收益評價日(或作成收益分配決定日)2026年9月30日,依本基金淨資產價值進行收益分配之評價,評價結果已達收益分配標準,故擬進行收益分配之發放。
(二)權利分派內容 現金收益公布日期:2026年10月15日
(三)停止受益人名簿記載變更起日期 2026年10月21日
停止受益人名簿記載變更訖日期 2026年10月25日
(四)收益分配基準日 2026年10月25日
(五)除息交易日 2026年10月19日
(六)收益分配發放日 2026年11月13日
(七)分配收益標準(公開說明書記載分配收益內容) 本基金可分配收益,應符合下列規定,並應經金管會核准辦理公開發行公司之簽證會計師出具收益分配核閱報告後,始得分配:
(1)本基金每受益權單位可分配之收益,係指以本基金受益權單位投資於中華民國境外(除大陸地區外)所得之利息收入,加計收益平準金,再扣除本基金應負擔之費用。經理公司得依該等收入之情況,決定分配之收益金額。
(2)前款可分配收益若另增配其他投資於中華民國境外(除大陸地區外)所得之已實現資本利得扣除資本損失(包括已實現及未實現之資本損失)及本基金應負擔之費用時,則本基金於收益評價日之每受益權單位之淨資產價值應高於信託契約第五條第一項第二款所列本基金每受益權單位之發行價格,且每受益權單位之淨資產價值減去當季每受益權單位可分配收益之餘額,不得低於信託契約第五條第一項第二款所列本基金每受益權單位之發行價格。經理公司有權在上述條件範圍內調整可分配收益金額。
(3)經理公司得依收益之情況自行決定當次分配之金額或不分配,故每次分配之金額並非一定相同。 本基金受益權單位可分配收益,於經理公司決定收益分配金額後,若有未分配收益得累積併入下次之可分配收益。
四、其他應公告敘明事項 一、經本次收益分配評價後,本基金已達收益分配標準,本次收益分配總金額將依2026年10月20日,本基金受益人名冊內登記之發行在外單位數計算之。
二、經理公司依2026年9月30日止之本基金之發行在外受益權單位數等相關數據,以保守原則估算本基金每受益權單位預估配發金額為新臺幣0.436元。由於本基金每營業日初級市場之申購及買回交易,均會造成本基金發行在外受益權單位數產生變動,本基金實際每受益權單位可分配之金額可能與本公告預估數值產生差異。
三、本基金每受益權單位實際配發金額,經理公司將於2026年10月15日計算並公布於公開資訊觀測站、投信投顧公會網站及經理公司網站。
四、參與配息最後申購日(初級市場)為2026年10月16日,最後買進日(次級市場)為2026年10月16日,投資人因應不同的參與方式,最晚於該日買進或持有者,才能參與配息。
五、收益分配方式:現金股利訂於2026年11月13日逕行扣除匯費後匯入股票(交割)匯撥帳戶;無(交割)匯撥帳戶,請向經理公司辦理收益分配入帳帳號之申請。
六、依證券投資信託及顧問法第三十七條及信託契約時效之規定,受益人之收益分配請求權,自收益發放日起五年間不行使而消滅,因時效消滅之收益併入該證券投資信託基金。受益人於所定消滅時效完成前行使權利時,不得請求加計遲延利息。故自本次收益發放日起逾五年後未經受益人領取之收益分配金額,將於經理公司公告後併入本基金之資產。
五、特此公告
*以上公告如有內容錯誤、事後變動或更新延誤,請逕向證券發行公司查詢,本網站不負任何責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