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537 旭東 本公司董事會決議辦理初次上市掛牌前現金增資發行新股。| 發言日期 | 2026/10/29 | 發言時間 | 15:05:22 | 事發日期 | 2026/10/29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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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發言人 | 呂海淋 | 發言人職稱 | 財務部經理 | 電話 | 04-2556100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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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主旨 | 本公司董事會決議辦理初次上市掛牌前現金增資發行新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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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說 明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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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董事會決議日期:2026/10/29 2.增資資金來源:現金增資發行新股。 3.發行股數(如屬盈餘或公積轉增資,則不含配發給員工部分):普通股10,760,000股。 4.每股面額:新台幣10元。 5.發行總金額:新台幣107,600,000元。 6.發行價格:每股發行價格暫定以新台幣108元溢價發行,預計募集總金額為 新台幣1,162,080,000元,惟實際發行價格授權董事長參酌市場狀況,並依相關法令與 主辦證券承銷商共同議定之。 7.員工認購股數或配發金額:依公司法267條規定,保留本次發行股數之15%, 計1,614,000股由員工認購。 8.公開銷售股數:9,146,000股。 9.原股東認購或無償配發比例(請註明暫定每仟股認購或配發股數):本次現金增資發行 新股,除依公司法第267條規定保留15%由員工認購外,其餘85%則依證券交易法第28條 之1規定及本公司2025年6月13日股東常會決議,由原股東放棄優先認購權利,全數供推 薦證券商辦理上市前公開承銷,不受公司法第267條按照原有股份比例優先分認之規定 限制。 10.畸零股及逾期未認購股份之處理方式:員工認購不足或放棄認購之部分,授權董事長洽 特定人按發行價格認購之。對外公開承銷認購不足部分,依「中華民國證券商業同業公 會證券商承銷或再行銷售有價證券處理辦法」規定辦理。 11.本次發行新股之權利義務:本次現金增資發行之股份均採無實體發行,發行之權利義 務與原已發行普通股相同。 12.本次增資資金用途:償還銀行借款及充實營運資金。 13.其他應敘明事項: (1)本次現金增資案俟主管機關申報生效後,授權董事長訂定增資基準日、股款繳納期 間及辦理本次現金增資發行新股之相關事宜。 (2)本次現金增資發行新股所訂發行價格、發行條件、計畫項目、募集金額及其他相關 事項,如因法令規定或主管機關要求,基於營運評估或客觀環境需予修正變更時,授權 董事長全權處理。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