8390 金益鼎 代重要子公司 GOLD FINANCE LIMITED 公告董事會決議辦理現金增資發行新股| 發言日期 | 2026/09/21 | 發言時間 | 19:27:23 | 事發日期 | 2026/09/2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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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發言人 | 莊瑞瑾 | 發言人職稱 | 副總經理 | 電話 | (03)5182368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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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主旨 | 代重要子公司 GOLD FINANCE LIMITED 公告董事會決議辦理現金增資發行新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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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說 明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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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董事會決議日期:2026/09/21 2.增資資金來源:現金增資發行新股 3.是否採總括申報發行新股(是,請併敘明預定發行期間/否):否 4.全案發行總金額及股數(如屬盈餘或公積轉增資,發行股數則不含配發給員工部分): 發行總金額:不超過美金 9,100,000 元(以泰銖 3 億元整進行折算,實際金額以結匯 當日匯率為準) 發行股數:不超過9,100,000 股 5.採總括申報發行新股案件,本次發行金額及股數:不適用 6.採總括申報發行新股案件,本次發行後,剩餘之金額及股數餘額:不適用 7.每股面額:美金1元 8.發行價格:每股面額發行 9.員工認購股數或配發金額:不適用 10.公開銷售股數:不適用 11.原股東認購或無償配發比例(請註明暫定每仟股認購或配發股數):本次增資發行之新股 全數由原單一股東金益鼎企業股份有限公司全額認購。 12.畸零股及逾期未認購股份之處理方式:不適用 13.本次發行新股之權利義務:與原已發行普通股股份相同。 14.本次增資資金用途:全數用於轉投資認購子公司 JYD PREMIUM MATERIALS TECHNOLOGY (THAILAND) CO., LTD. 現金增資新股。 15.現金減資後再行募資之合理性及必要性 (募資當年度及前一年度有辦理現金減資者適用): (1)合理性:前次減資係退還閒置資金以提升資本效率;本次增資係配合母公司策略, 全數轉投資泰國子公司。兩者目的與時空背景不同,具合理性。 (2)必要性:本公司為無營業收入之控股架構,無營運資金支應投資需求,故辦理增資確 具必要性。 16.其他應敘明事項:無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