8374 羅昇 代重要子公司天津羅昇企業有限公司公告買賣合同訴訟案之判決結果| 發言日期 | 2026/09/23 | 發言時間 | 17:56:51 | 事發日期 | 2026/09/23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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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發言人 | 陳國美 | 發言人職稱 | 財務長 | 電話 | 02-2995-840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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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主旨 | 代重要子公司天津羅昇企業有限公司公告買賣合同訴訟案之判決結果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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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說 明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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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法律事件之當事人: 原告:上海吾貝貿易有限公司 被告;天津羅昇企業有限公司 2.法律事件之法院名稱或處分機關:上海市青浦區人民法院 3.法律事件之相關文書案號:(2026)滬0118民初4576號 4.事實發生日:2026/09/23 5.發生原委(含爭訟標的):天津羅昇企業有限公司因與上海吾貝貿易有限公司買賣合同 糾紛案件,於2026/3/12接獲上海市青浦區人民法院傳票通知對天津羅昇企業有限公司 進行財產保全措施計人民幣2,660,714.87元之銀行存款。 6.處理過程:經上海市青浦區人民法院判決天津羅昇需向上海吾貝貿易有限公司支付貨 款人民幣2,650,899.4元,以及逾期付款損失約當人民幣91,251.27元。 7.對公司財務業務影響及預估影響金額:原已有財產保全措施人民幣2,660,714.87元, 故對天津羅昇企業有限公司之財務業務運作並無重大之影響。 8.因應措施及改善情形:無。 9.其他應敘明事項(若事件發生或決議之主體係屬公開發行以上公司,本則重大訊息同時 符合證券交易法施行細則第7條第2款所定對股東權益或證券價格有重大影響之事項):無。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