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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0702 國泰標普低波高息 / 公告內容

00702 國泰標普低波高息 當日及昨日交易資料
成交價昨收漲跌價漲跌幅振幅開盤最高最低
23.223.31-0.11-0.47%0.21%23.2123.2223.17
成交張數成交金額成交筆數成交均張成交均價淨值 (折溢價%)
106245.8萬831.28張/筆23.1723.23 (-0.13%)
昨日張數昨日金額昨日筆數昨日均張昨日均價昨漲跌價 (幅)
217503.8萬713.05張/筆23.23+0.23 (+1%)

連續漲跌: 首日下跌  ( -0.11元 / -0.47%)

上市指數: 49313.44 (-492.93 / -0.99%)

新聞及公告

00702 國泰標普低波高息 分配收益公告

發行:(A00037) 國泰證券投資信託股份有限公司
00702 國泰標普低波高息 分配收益公告
一、公告日期 2026年7月1日
二、主旨 公告「國泰美國標普500 低波動高股息基金」(本基金並無保證收益及配息) (以下簡稱本基金)2026 年6 月收益分配評價結果。
三、公告事項 (一)停止受益人名簿記載變更之事由 依本基金信託契約收益分配條款規定,以評價日或收益分配決定做成日2026 年6 月30 日 淨資產價值進行收益分配之評價結果,已達收益分配標準,故擬進行收益分配之發放。 每受益權單位預估配發金額為新臺幣0.68 元,本基金實際每受益權單位可分配之金額可能 與本公告預估數值產生差異。
(二)權利分派內容 現金收益公布日期:2026年7月14日
(三)停止受益人名簿記載變更起日期 2026年7月18日
停止受益人名簿記載變更訖日期 2026年7月22日
(四)收益分配基準日 2026年7月22日
(五)除息交易日 2026年7月16日
(六)收益分配發放日 2026年8月11日
(七)分配收益標準(公開說明書記載分配收益內容) 本基金可分配收益,除應符合下列規定外,並應經金管會核准辦理公開發行公司之簽證會計師出具查核簽證後,始得分配:
1.本基金非投資中華民國及中國大陸地區(不含港澳地區) 所得之現金股利扣除本基金應負擔之各項成本費用後,為本基金之可分配收益。
2.前述可分配收益若另增配其他非投資中華民國及中國大陸地區(不含港澳地區)所得之利息所得、租賃所得、已實現資本利得扣除資本損失與本基金應負擔之費用時,則本基金於收益分配評價日之每受益權單位之淨資產價值應高於本基金成立日前(不含當日)每受益權單位之發行價格,且每受益權單位之淨資產價值減去當次每受益權單位可分配收益之餘額,不得低於本基金成立日前(不含當日)每受益權單位之發行價格。
四、其他應公告敘明事項 (一) 本次收益分配總額將依2026 年7 月17 日之受益人名冊內登記總發行在外單位數計算之。
(二) 經理公司依2026 年6 月30 日止之基金總發行在外總單位數及其他相關資料估計本基金預計配發金額每受益權單位為新臺幣0.68 元。因本基金初級市場之現金申購及現金買回交易,均會造成本基金總發行在外單位數變動,故本基金實際每受益權單位可分配金額可能與本次公告預估金額產生差異。
(三) 本基金實際每受益權單位可分配金額將於2026 年7 月14 日公告於公開資訊觀測站、投信投顧公會網站及經理公司網站。
(四) 收益分配地點:基金保管銀行。
(五) 收益分配方式:現金股利訂於2026年8月11日逕行扣除匯費後匯入股票(交割)匯撥帳戶;無(交割)匯撥帳戶者,於扣除郵費後改寄支票至(最後開立集中保管帳戶)股票通訊地址。如收益分配給付金額不足以支付郵匯費者,敬請受益人親自持身分證正本至保管銀行領取。
(六) 依證券投資信託及顧問法第卅七條及信託契約時效之規定,受益人收益分配請求權,自收益發放日起五年間不行使而消滅,因時效消滅之收益併入該證券投資信託基金。受益人於所定消滅時效完成前行使權利時,不得請求加計遲延息。故自本次收益發放日起逾五年後未經受益人領取之收益分配金額,將於經理公司公告後併入本基金之資產。
五、特此公告
*以上公告如有內容錯誤、事後變動或更新延誤,請逕向證券發行公司查詢,本網站不負任何責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