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666 光耀 本公司董事會決議處分重要子公司寧波光耀光學科技有限公司達喪失控制力事宜| 發言日期 | 2026/10/14 | 發言時間 | 17:24:01 | 事發日期 | 2026/10/14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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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發言人 | 何秉海 | 發言人職稱 | 總經理 | 電話 | 03-5776686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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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主旨 | 本公司董事會決議處分重要子公司寧波光耀光學科技有限公司達喪失控制力事宜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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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說 明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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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重要子公司名稱:寧波光耀光學科技有限公司 2.發生緣由(降低持股比例(或出資額)或喪失控制力): 降低持股比例並喪失控制力 3.降低持股(或出資額)比例之方式(請分別列示各次發生日期、發生原因 、方式、降低持股比例、交易數量、每單位價格及交易總金額): (1)發生日期:2026/10/14本公司審計委員會及董事會決議通過。 (2)發生原因:調整營運發展策略。 (3)方式:本公司轉投資BVI子公司BRIGHT TRIUMPH LIMITED. 出售其持有之大陸投資地區投資事業寧波光耀光學科技有限公司100%股權。 (4)降低持股比例:持股比例由100%降為0%。 (5)交易總金額:人民幣100,000元。 4.喪失控制力之方式(請列示發生日期、發生原因及方式): (1)發生日期:2026/10/14本公司審計委員會及董事會決議通過。 (2)發生原因:調整營運發展策略。 (3)方式:本公司轉投資BVI子公司BRIGHT TRIUMPH LIMITED. 出售其持有之大陸投資地區投資事業寧波光耀光學科技有限公司100%股權, 待股權交割完成後即對其喪失控制力。 5.股權(或出資額)受讓對象或所洽特定對象(請分別列示各次交易對象):黃柏智 6.與交易對象之關係(請分別列示各次交易對象與公司之關係):非關係人 7.處分利益(或損失)(請分別列示各次處分損益,若無處分損益請填寫不適用): 有關交易產生之實際損益,將於控制移轉日後重新計算。 8.迄目前為止(含本次交易),對重要子公司累積降低持股比例:100% 9.迄目前為止(含本次交易),對重要子公司持股比例:0% 10.獨立專家姓名及其就歷次價格合理性之意見: 獨立專家姓名:大昌聯合會計師事務所 曾柏堯會計師 其就歷次價格合理性之意見:處分價款較資產評估價值高,其處分價格應屬允當合理。 11.獨立專家姓名及其就降低持股或喪失控制力對上櫃公司股東權益影響之意見: 大昌聯合會計師事務所 曾柏堯會計師 本次股權處分對光耀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可產生處分利益故對股東權益具正向影響。 12.是否影響母公司繼續上櫃:否 13.審計委員會決議日期:2026/10/14 14.審計委員會決議內容:經主席徵詢出席委員全體同意照案通過。 15.董事會決議日期:2026/10/14 16.董事會決議內容:經主席徵詢出席董事全體同意照案通過。 17.其他應敘明事項:無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