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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435 中福 / 公告內容

1435 中福

日期: 10/12
1435 中福 當日及昨日交易資料
成交價昨收漲跌價漲跌幅振幅開盤最高最低
20.520.500%0%20.520.520.5
成交張數成交金額成交筆數成交均張成交均價PBRPERPEG
11.04萬2619股/筆20.563.12N/AN/A
昨日張數昨日金額昨日筆數昨日均張昨日均價昨漲跌價 (幅)
1837.46萬36509張/筆20.45-0.55 (-2.61%)

連續漲跌: 連2跌→平盤  ( 0元 / 0%)

財報評分: 最新40分 / 平均45分

上市指數: 49301.96 (-11.48 / -0.02%)

新聞及公告

• 中福接獲臺灣新北地方法院寄送力歐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之民事撤回訴訟狀 (公告訊息 2小時前)

• 中福董事會決議展延委託專業公司以公開標售方式處分位於桃園市中壢區中壢廠全部土地之契約 (公告訊息 09/23 17:24)

• 中福受邀參加台中銀證券舉辦之線上法人說明會 (公告訊息 08/17 17:34)

• 中福董事會通過2026年第二季財務報告 (公告訊息 08/14 14:09)

• 中福2026年第2季財務報告董事會召開日期 (公告訊息 08/06 22:40)

• (經遠見科技公司來訊請求補充更正1150723重大訊息)公告中福接獲臺灣新北地方法院寄送力歐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之民事變更訴之聲明狀繕本及民事起訴狀繕本 (公告訊息 07/28 16:12)

• 台股收跌20點 台積電持平至2350 (ETtoday新聞雲 07/27 13:35)

• 快訊/台股收盤大跌1195.97點 台積電跌55元至2350 (ETtoday新聞雲 07/24 13:34)

• 中福接獲臺灣新北地方法院寄送力歐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之民事變更訴之聲明狀繕本及民事起訴狀繕本 (公告訊息 07/23 19:53)

• 快訊/台積電拉尾盤收漲5元 台股逆轉跌勢收漲25點 (ETtoday新聞雲 07/23 13:38)

• 台股史上最大狂飆!收漲1783點 台積電暴力反彈90元收2410 (ETtoday新聞雲 07/21 13:36)

• 中福因配合會計師事務所業務內部調整變更會計師 (公告訊息 07/06 13:39)

• 台股翻黑收跌224點 台積電漲15元至2460 (ETtoday新聞雲 07/06 13:35)

• 快訊/台股急拉翻紅收漲36.46點 台積電跌20元至2445 (ETtoday新聞雲 07/03 13:38)

• 5檔「抓去關」新名單 載版股景碩明起處置到7/16 (ETtoday新聞雲 07/02 18:04)

• 台股6檔「抓去關」新名單 軍工股宇隆6天慘跌122.5元列處置 (ETtoday新聞雲 06/29 18:10)

• 因中福有價證券於集中交易市場達公布注意交易資訊標準,故公布相關財務、業務等重大訊息,以利投資人區別瞭解。 (公告訊息 06/26 15:02)

• 快訊/台股收跌1683.5點、刷史上第三大跌點 台積電跌50元至2340 (ETtoday新聞雲 06/26 13:38)

1435 中福 公告

1435 中福 公告本公司接獲臺灣新北地方法院寄送力歐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之民事撤回訴訟狀
發言日期2026/10/12發言時間19:23:06事發日期2026/10/12
發言人陳建發言人職稱董事長電話(02)82422881
主旨公告本公司接獲臺灣新北地方法院寄送力歐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之民事撤回訴訟狀
說 明

1.法律事件之當事人:
原告:力歐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負責人陳宥誠)
被告:中福國際股份有限公司
2.法律事件之法院名稱或處分機關:
臺灣新北地方法院
3.法律事件之相關文書案號:
臺灣新北地方法院2026年度審訴字第2834號(原案號:2025年度審補字第633號)。
4.事實發生日:2026/10/12
5.發生原委(含爭訟標的):
本公司於2026年10月12日接獲臺灣新北地方法院寄送力歐新能源
股份有限公司2026年08月18日民事撤回訴訟狀(業經2026年08月
19 日撤回在案),則就本公司前於2026年07月23日接獲臺灣新北地
方法院寄送力歐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之民事變更訴之聲明狀繕本及
民事起訴狀繕本之案件,經原告力歐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自行撤回而
告終結。
為有效敘明力歐新能源數次起訴,或已經法院駁回,或由其自行撤回
等節之前後緣由,謹就力歐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之民事變更訴之聲明
狀繕本及民事起訴狀繕本聲明事項內容補充摘要如下:
(一)民事變更訴之聲明狀
      1.被告應履行雙方於民國(下同)111年06月07日簽署之
        土地租賃契約書(下稱「第一份租約」),並點交如第一份
        租約所附地籍圖虛線以東坐落於桃園市中壢區大崙段197
        地號之部分土地予原告。
      2.被告應履行雙方於111年06月21日簽署之土地租賃契約
        書(下稱「第二份租約」),並點交坐落於桃園市中壢區大
        崙段191、192、195、196、197(如第二份租約所附地籍
        圖虛線以西部分)、203、204、205地號之土地予原告。
      3.訴訟費用由原告負擔。
(二)民事起訴聲明狀
      1.被告應履行雙方於民國(下同)111年06月07日簽署之
        土地租賃契約書(下稱「第一份租約」),並點交坐落於桃
        園市中壢區大崙段197地號之土地予原告。
      2.被告應履行雙方於111年06月21日簽署之土地租賃契約
        書(下稱「第二份租約」),並點交坐落於桃園市中壢區大
        崙段191、192、195、196、197、203、204、205 地號之土
        地予原告。
      3.訴訟費用由被告負擔。
6.處理過程:
(1)力歐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曾於2025年07月10日以同一事件向
     新北地方法院提出民事起訴狀,但力歐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卻
     刻意未依新北地方法院民事裁定補繳裁判費新台幣 7,666,788
     元,嗣新北地方法院以力歐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未依法補繳裁
     判費而駁回其起訴,已告確定。
(2)又本公司於2026年10月12日接獲臺灣新北地方法院寄送力歐
     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2026年08月18日民事撤回訴訟狀(2026年
     08月19日撤回在案),則力歐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就同一事件
     提起民事訴訟又自行撤回,明顯濫訴,且恐有就同一事件假藉
     司法訴訟反覆製造爭議,欲干擾、妨礙本公司正常營運之意圖
     至為明顯。
(3)另予以補充,力歐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所主張2份土地租賃契
     約書乃本公司前董事長黃立中未經法定核決程序,且查無用印
     申請紀錄之情況下,違反公司法及本公司取處辦法等相關規定,
     私自與力歐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簽署,本公司認應屬無效。
(4)就此,本公司前於111年09月19日委請律師發函向力歐新能
     源股份有限公司主張2份土地租賃契約書無效(並特指明:縱
     非無效,亦依法及依約而解除或終止),又於112年04月11日
     委請律師發函通知2份土地租賃契約書無效(並特指明:縱非
     無效,亦依法及依約而解除或終止),再於2025年04月22日發
     函力歐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主張2份土地租賃契約書無效(並
     特指明:縱非無效,亦依法及依約而解除或終止),故力歐新能
     源股份有限公司所主張2份土地租賃契約書,除有無效之情,
     且亦經本公司告知解除契約或予以終止而失效力,故已不發生
     效力。
(5)至於,力歐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前違法拆除2份土地租賃契約
     書所涉土地上之建物(即中壢廠房),本公司已向力歐新能源股
     份有限公司負責人陳宥誠及其他相關人提起刑事毀損罪之自訴,
     並請求損害賠償,刻分別由臺灣桃園地方法院及商業法院審理
     在案。另,力歐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民事起訴狀記載:「未履行 
     上開二租賃契約將所約定之土地點交予原告」等語,已可確認
     中壢廠房遭到拆除前,確實未進行點交程序。
7.對公司財務業務影響及預估影響金額:
本公司營運維持正常,對本公司營運及財務並無重大影響。
8.因應措施及改善情形:無。
9.其他應敘明事項(若事件發生或決議之主體係屬公開發行以上公司,本則重大訊息同時
  符合證券交易法施行細則第7條第2款所定對股東權益或證券價格有重大影響之事項):
本件力歐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再次就同一事件製造爭議,意圖妨害本
公司正常營運,正如同黃立中接連違反公司法及本公司取處辦法等相
關規定,而與力歐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簽署無效 2 份土地租賃契約
書,迄今亦以其違法關係人交易取得控制權之福興公司不按時出具財
報,導致本公司每年屢屢被迫變更交易方法,甚至停止交易陷入下市 
危機,同樣干擾本公司正常營運,渠等之舉實質上如出一轍。為此,
本公司再次呼籲並懇請主管機管及司法機關,對於黃立中、力歐新能
源股份有限公司或其他相關人等反覆干擾本公司正常營運,應予以有
效遏止、嚇阻,否則損及不只是公司及股東權益,更是浪費寶貴司法
資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