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一、公告日期 |
2026年10月1日 |
| 二、主旨 |
公告「統一全球15年以上BBB優選ESG公司債ETF基金」(基金之配息來源可能為收益平準金)(以下簡稱本基金)2026年09月15日評價每受益權單位實際配發金額。 |
| 三、公告事項 |
(一)停止受益人名簿記載變更之事由 |
本基金已達收益分配標準,每受益權單位將發放新臺幣0.068元。 |
| (二)權利分派內容 |
按基準日受益人名簿記載之受益人及其持有受益權 |
| 單位比例每壹仟個受益權單位分配現金收益新台幣 68.00000000元整 |
| *為外幣計價受益憑證而分配收益為新台幣者,每1個受益權單位折合約為0.0元整 |
| (三)停止受益人名簿記載變更起日期 |
2026年10月7日 |
| 停止受益人名簿記載變更訖日期 |
2026年10月11日 |
| (四)收益分配基準日 |
2026年10月11日 |
| (五)除息交易日 |
2026年10月5日 |
| (六)收益分配發放日 |
2026年10月29日 |
| (七)分配收益標準(公開說明書記載分配收益內容) |
本基金可分配收益,除應符合下列規定外,並應經金管會核准辦理公開發行公司之簽證會計師查核出具收益分配查核簽證報告後,始得分配(惟如收益分配內容未涉及資本利得時,經簽證會計師出具核閱報告後即得進行分配):本基金之可分配收益來源為:
1.本基金除息交易日前(不含當日)投資之利息收入(中國大陸地區除外)、收益平準金、本基金因出借有價證券所收取借券收入及由借券人返還之利息等收入扣除本基金應負擔之費用。
2.前款1.可分配收益若另增配已實現資本利得扣除資本損失(包括已實現及未實現之資本損失)及本基金應負擔之費用後之餘額為正數時,亦為可分配收益。增配已實現資本利得時,則本基金做成收益分配決定之每受益權單位淨資產價值應高於本基金每受益權單位之發行價格,且每受益權單位之淨資產價值減去每受益權單位可分配收益之餘額不得低於本基金每受益權單位之發行價格。
3.經理公司得依前述可分配收益之情況自行決定當次分配之金額或不分配,故每次分配之金額並非一定相同。本基金受益權單位可分配收益,於經理公司決定收益分配金額後,若有未分配收益得累積併入次期之可分配收益。 |
| (八)預估收益分配組成占比資訊 |
預估收益分配組成占比 |
註:計算公式為:【預估各組成項目分配之收益】/【預估收益分配金額】,收益分配明細請詳「(九)收益分配明細資料」
(1)股利所得占比 0.00 %
(2)利息所得占比 100.00 %
(3)收益平準金占比 0.00 %
(4)已實現資本利得占比 0.00 %
(5)其他所得占比 0.00 % |
| 警語 |
因本基金初級市場之現金申購及現金買回交易,均會造成本基金總發行在外單位數變動,故本基金實際每受益權單位可分配金額及收益分配組成占比可能與本次公告預估金額及預估比例產生差異。 |
| (九)收益分配明細資料 |
檔案下載 |
| 四、其他應公告敘明事項 |
(一)本基金受益人得於配息資料異動申請截止日2026年10月16日前辦理變更收益分配入帳帳戶。
(二)收益分配方式:現金股利訂於2026年10月29日逕行扣除匯費後匯入股票(交割)匯撥帳戶;無(交割)匯撥帳戶者,於扣除郵費後改寄支票至(最後開立集中保管帳戶)股票通訊錄地址。
(三)因每次不足支付郵/匯費而累積於帳戶之收益分配金額,統一於年底進行累積已足夠支付匯費之收益分配款項補發放作業。
(四)收益分配地點:基金保管銀行。 |
| 五、特此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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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以上公告如有內容錯誤、事後變動或更新延誤,請逕向證券發行公司查詢,本網站不負任何責任。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