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689 湧德 本公司國內第四次無擔保轉換公司債行使債券贖回權,申請轉換為普通股最後期限為2026年10月02日,為確保本債券持有人權益,特此催告。| 發言日期 | 2026/09/16 | 發言時間 | 17:18:53 | 事發日期 | 2026/09/16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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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發言人 | 李永銘 | 發言人職稱 | 財務長 | 電話 | 03-324200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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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主旨 | 本公司國內第四次無擔保轉換公司債行使債券贖回權,申請轉換為普通股最後期限為2026年10月02日,為確保本債券持有人權益,特此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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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說 明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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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事實發生日:2026/09/16 2.公司名稱:湧德電子股份有限公司 3.與公司關係(請輸入本公司或子公司):本公司 4.相互持股比例:不適用 5.發生緣由:公司第四次無擔保轉換公司債(簡稱:湧德四,代碼:36894)行使債券 贖回權暨訂於2026年10月01日終止櫃檯買賣等相關事宜。 6.因應措施: (1)債券持有人若未於2026年10月02前至往來券商辦理將本轉換公司債轉換為普通股, 本公司將依收回基準日2026年9月30日之債權人名冊,依債券面額(即每張台幣壹拾萬元) 現金收回未轉換之湧德四,以匯款或郵寄支票之方式給付予各債權人,銀行匯費及支票 掛號郵資將由支付總金額中扣除。 (2)「債券收回通知書」寄發日後仍有投資人於市場買賣,為避免投資人因以高於面額 價格(即每張新台幣壹拾萬元)買進取得湧德四,但未及時於轉換申請期限前申請轉 換,而有投資損失,特再次公告相關訊息,以確保本債券持有人權益。 (3)本公司股務代理機構:台新證券股務代理部 地址:台北市建國北路一段96號地下一樓 電話:02-25048125 7.其他應敘明事項(若事件發生或決議之主體係屬公開發行以上公司, 本則重大訊息同時符合證券交易法施行細則第7條第9款所定 對股東權益或證券價格有重大影響之事項):無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