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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222 立軒 / 公告內容

6222 立軒

日期: 10/08
6222 立軒 當日及昨日交易資料
成交價昨收漲跌價漲跌幅振幅開盤最高最低
19.4520-0.55-2.75%0%19.4519.4519.45
成交張數成交金額成交筆數成交均張成交均價PBRPERPEG
11.94萬11張/筆19.451.53N/AN/A
昨日張數昨日金額昨日筆數昨日均張昨日均價昨漲跌價 (幅)
12萬2500張/筆200 (0%)

連續漲跌: 首日下跌  ( -0.55元 / -2.75%)

財報評分: 最新40分 / 平均40分

上櫃指數: 426.71 (-3.75 / -0.87%)

新聞及公告

6222 立軒 公告

6222 立軒 公告本公司召開重大訊息記者會新聞稿內容
發言日期2026/08/11發言時間19:39:16事發日期2026/08/11
發言人池曉鈴發言人職稱經理電話26918000
主旨公告本公司召開重大訊息記者會新聞稿內容
說 明

1.事實發生日:2026/08/11
2.公司名稱:立軒開發建設股份有限公司
3.與公司關係(請輸入本公司或子公司):本公司
4.相互持股比例:不適用
5.發生緣由:
本公司於2026/08/11下午17點30分採視訊方式於財團法人中華民國
證券櫃檯買賣中心召開重大訊息說明記者會,新聞稿內容如下:
一、本公司為長期布局不動產開發事業,擬取得兆軒建設股份有
限公司(下稱「兆軒建設」)已發行之普通股22,690,000股為上
限,預計交易對象、投資標的及交易金額說明如下:
交易對象      投資標的       交易金額
------------        -----------      -----------------
永軒開發投資        兆軒建設建設    每股10元,2,380,000股
有限公司        之普通股      共23,800,000元為上限
陳銘鴻              兆軒建設建設    每股10元,20,310,000股
               之普通股      共203,100,000元為上限
二、依「公開發行公司取得或處分資產處理準則」(下稱「處理準
則」)第十五條及本公司「取得或處分資產處理程序」第十二條規
定,與關係人交易達公司總資產10%以上,應將該條第一項所列各
款資料,提交股東會同意後,始得簽訂交易契約及支付款項,其內
容如下:
(一)取得或處分資產之目的、必要性及預計效益:
1.目的:主要係為增進公司獲利、提升股東權益,加速資源有效
整合。
2.必要性:本公司為營運發展需求,維持市場競爭力。
3.預計效益:本公司為使自有資金有效運用,增進公司獲利。
(二)選定關係人為交易對象之原因:
本次交易對象為關係人,主要係加速資源有效整合,盡早佈局未來營
運計畫。
(三)向關係人取得不動產或其使用權資產,依處理準則第十六條及第
十七條規定評估預定交易條件合理性之相關資料:不適用。
(四)關係人原取得日期及價格、交易對象及其與公司和關係人之關係:
關係人      原取得日期  原取得價格   原交易對象  關係人與公司和
                          (新台幣)                和關係人之關係
---------  -----------  -----------  ----------  --------------
永軒開發投 2026年7月  每股10元    兆軒建設股  董事長為同一人
資有限公司 13日               份有限公司
陳銘鴻     2026年7月  每股10元    兆軒建設股  本公司董事長
           13日       份有限公司
(五)專業估價者出具之估價報告或會計師複核意見書:
取得秉誠聯合會計師事務所張春秀會計師就交易價格之合理性意見書,
本公司預計以每股10元購入股權尚屬合理。
(六)本次交易之限制條件及其他重要約定事項:無。
三、本公司目前對兆軒建設持股35,600,000股,本次交易後擬增加
22,690,000股,加計2026年7月31日經第二次股東臨時會通過擬以
27,000,000股為上限,預計合計持股總數將增加至85,290,000股。
四、本次交易對象為關係人,主要係為加速資源有效整合盡早布局未來
營運計畫。
五、依據「公開發行公司取得或處分資產處理準則」規定,本次取得兆
軒建設已發行之普通股價格係參酌最近期經會計師查核簽證之財務報表
作為評估交易價格之參考。
六、本案經審計委員會審議通過,並推舉獨立董事代表本公司辦理後續
簽約事宜,依法提請董事會決議。
七、預計交易因實際情形發生變動而須修正時,授權董事長自股東會決
議日起一年內,在不超過說明一所列之對象、投資標的與交易金額內,
全權處理。
6.因應措施:無
7.其他應敘明事項(若事件發生或決議之主體係屬公開發行以上公司,
本則重大訊息同時符合證券交易法施行細則第7條第9款所定
對股東權益或證券價格有重大影響之事項):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