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555 榮炭 本公司背書保證金額達處理準則第二十五條第一項第三款及第四款公告| 發言日期 | 2026/07/14 | 發言時間 | 22:04:16 | 事發日期 | 2026/07/14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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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發言人 | 胡旭添 | 發言人職稱 | 副總經理 | 電話 | 02-2690331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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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主旨 | 本公司背書保證金額達處理準則第二十五條第一項第三款及第四款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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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說 明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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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事實發生日:2026/07/14 2.被背書保證之: (1)公司名稱:上高縣榮炭科技有限公司 (2)與提供背書保證公司之關係: 100%轉投資之子公司 (3)背書保證之限額(仟元):972,123 (4)原背書保證之餘額(仟元):185,280 (5)本次新增背書保證之金額(仟元):95,080 (6)迄事實發生日止背書保證餘額(仟元):280,360 (7)被背書保證公司實際動支金額(仟元):185,280 (8)本次新增背書保證之原因: 配合上高榮炭授信案續約,由本公司繼續提供背書保證 3.被背書保證公司提供擔保品之: (1)內容: 無 (2)價值(仟元):0 4.被背書保證公司最近期財務報表之: (1)資本(仟元):685,653 (2)累積盈虧金額(仟元):-466,025 5.解除背書保證責任之: (1)條件: 合約期間屆滿或保證責任解除條件已達成 (2)日期: 合約期間屆滿或保證責任解除條件已達成之日 6.背書保證之總限額(仟元): 972,123 7.迄事實發生日為止,背書保證餘額(仟元): 280,360 8.迄事實發生日為止,A提供背書保證餘額占公開發行公司最近期財務報表淨值之 比率: 14.42 9.迄事實發生日為止,背書保證、長期投資及資金貸與餘額合計數達該公開發行公 司最近期財務報表淨值之比率: 50.00 10.其他應敘明事項: 公司於舊約屆滿前召開董事會通過續約,自2026/7/14至新契約開始日期間, 背書保證餘額重複計算。實際之背書保證餘額應為185,280(仟元)。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