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413 飛寶企業 本公司一一五年股東常會同意解除新任董事及其代表人競業限制| 發言日期 | 2026/06/30 | 發言時間 | 17:47:20 | 事發日期 | 2026/06/3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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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發言人 | 蔡煌瑯 | 發言人職稱 | 董事長 | 電話 | (02)25637238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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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主旨 | 本公司一一五年股東常會同意解除新任董事及其代表人競業限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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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說 明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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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股東會決議日:2026/06/30 2.許可從事競業行為之董事姓名及職稱: (1)董事:深達投資(股)公司 (2)董事:陳建鼎,兼任康科特股份有限公司董事及西柏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獨立董事 (3)獨立董事林東蘅,兼任世新加油站股份有限公司董事長 (4)獨立董事陳水聰,兼任科妍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獨立董事 (5)獨立董事蘇緯政,兼任台灣圓點奈米技術股份有限公司獨立董事 3.許可從事競業行為之項目:屬於本公司營業範圍內之行為。 4.許可從事競業行為之期間:任職董事期間。 5.決議情形(請依公司法第209條說明表決結果):經股東會表決通過。 6.所許可之競業行為如屬大陸地區事業之營業者,董事姓名及職稱 (非屬大陸地區事業之營業者,以下請輸〝不適用〞):不適用。 7.所擔任該大陸地區事業之公司名稱及職務:不適用。 8.所擔任該大陸地區事業地址:不適用。 9.所擔任該大陸地區事業營業項目:不適用。 10.對本公司財務業務之影響程度:不適用。 11.董事如有對該大陸地區事業從事投資者,其投資金額及持股比例:不適用。 12.其他應敘明事項:無。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