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一、公告日期 |
2026年9月21日 |
| 二、主旨 |
公告「永豐20年期以上美國公債ETF基金」 (以下稱本基金) 2026年8月31日評價每受益權單位實際配發金額。 |
| 三、公告事項 |
(一)停止受益人名簿記載變更之事由 |
本基金已達收益分配標準,每受益權單位將發放新臺幣0.255元。 |
| (二)權利分派內容 |
按基準日受益人名簿記載之受益人及其持有受益權 |
| 單位比例每壹仟個受益權單位分配現金收益新台幣 255.00000000元整 |
| *為外幣計價受益憑證而分配收益為新台幣者,每1個受益權單位折合約為0.0元整 |
| (三)停止受益人名簿記載變更起日期 |
2026年9月25日 |
| 停止受益人名簿記載變更訖日期 |
2026年9月29日 |
| (四)收益分配基準日 |
2026年9月29日 |
| (五)除息交易日 |
2026年9月23日 |
| (六)收益分配發放日 |
2026年10月20日 |
| (七)分配收益標準(公開說明書記載分配收益內容) |
1.本基金可分配收益,應符合下列規定:
(1)本基金每受益權單位可分配之收益,係指以本基金受益權單位投資於中華民國境外(除中國大陸地區外)所得之利息收入扣除本基金應負擔之各項成本費用。但已實現資本利得扣除已實現資本損失後之餘額如為正數時,亦得併入本基金受益權單位之可分配收益。
(2)經理公司得依收益之情況決定應分配之收益金額。本基金受益權單位可分配收益,於經理公司決定收益分配金額後,若有未分配收益得累積併入次季之可分配收益。
2.本基金每受益權單位之可分配收益,應經金管會核准辦理公開發行公司之簽證會計師出具查核簽證報告後始得進行分配。惟如收益分配內容未涉及資本利得時,經簽證會計師出具核閱報告後即得進行分配。 |
| (八)預估收益分配組成占比資訊 |
預估收益分配組成占比 |
註:計算公式為:【預估各組成項目分配之收益】/【預估收益分配金額】,收益分配明細請詳「(九)收益分配明細資料」
(1)股利所得占比 0.00 %
(2)利息所得占比 100.00 %
(3)收益平準金占比 0.00 %
(4)已實現資本利得占比 0.00 %
(5)其他所得占比 0.00 % |
| 警語 |
預估收益分配組成占比係於本次公告前估算,故與最終數值可能產生差異,僅供參考;實際收益分配內容以本公司寄發之配息通知書為準。 |
| (九)收益分配明細資料 |
檔案下載 |
| 四、其他應公告敘明事項 |
(一)收益分配地點: 中國信託商業銀行信託部(台北市中正區重慶南路一段77號4樓)。
(二)收益分配方式:現金股利訂於2026年10月20日逕行扣除匯費後匯入股票(交割)匯撥帳戶;無(交割)匯撥帳戶者,於扣除郵費後改寄支票至(最後開立集中保管帳戶)股票通訊錄地址。
(三)收益分配給付金額不足支付因跨行所需支付之匯費、或郵寄支票之郵費時,則改以開立以受益人為受款人之記名劃線禁止背書轉讓票據給付,敬請受益人依收益分配通知書之通知至保管銀行親領支票。依證券投資信託及顧問法第卅七條及信託契約時效之規定,受益人之收益分配請求權,自收益發放日起五年間不行使而消滅,因時效消滅之收益併入該證券投資信託基金。受益人於所定消滅時效完成前行使權利時,不得請求加計遲延利息。故自本次收益發放日起逾五年後未經受益人領取之收益分配金額,將於經理公司公告後併入本基金之資產。 |
| 五、特此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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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以上公告如有內容錯誤、事後變動或更新延誤,請逕向證券發行公司查詢,本網站不負任何責任。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