7715 裕山 本公司收到宏碁營造股份有限公司之民事起訴狀| 發言日期 | 2026/07/15 | 發言時間 | 17:29:29 | 事發日期 | 2026/07/15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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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發言人 | 官長勝 | 發言人職稱 | 專案事業部營運長 | 電話 | 07-398550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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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主旨 | 本公司收到宏碁營造股份有限公司之民事起訴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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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說 明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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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法律事件之當事人: 原告 宏碁營造股份有限公司 被告 裕山環境工程股份有限公司 2.法律事件之法院名稱或處分機關:臺灣橋頭地方法院民事庭 3.法律事件之相關文書案號:橋院甯民晴二2026年度審重訴字第40號 4.事實發生日:2026/07/15 5.發生原委(含爭訟標的):原告宏碁營造股份有限公司因被告裕山環境工程股份有限公司 於民國112年11月16日在「加速高雄煉油廠第1、2、5及6區土壤及地下水污染整治工作」 之西區案施工時,挖損工區內161kV高壓電纜線,致使原告公司所承攬同一標案另區案 工程因此停電,原告為確保工程順利進行,原告公司另覓發電機供電, 計算出因該次停電所致額外支出共計11,707,067元,向被告請求損害賠償。 6.處理過程:本公司已委請律師於期限內提出答辯狀, 主張原告對本公司請求之損害賠償並無理由。 7.對公司財務業務影響及預估影響金額: 預估對本公司財務及業務無重大影響。 8.因應措施及改善情形:委請律師及專家進行後續因應措施。 9.其他應敘明事項(若事件發生或決議之主體係屬公開發行以上公司, 本則重大訊息同時符合證券交易法施行細則第7條第2款所定對 股東權益或證券價格有重大影響之事項):無。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