7935 安富 公告本公司董事會決議子公司NFORE HOLDINGS CO., LTD. 辦理資本結構調整案(減少股本轉列資本公積)| 發言日期 | 2026/11/02 | 發言時間 | 17:58:39 | 事發日期 | 2026/11/02 |
|---|
| 發言人 | 王金翔 | 發言人職稱 | 總經理 | 電話 | 02-8752-3983 |
|---|
| 主旨 | 公告本公司董事會決議子公司NFORE HOLDINGS CO., LTD. 辦理資本結構調整案(減少股本轉列資本公積) |
|---|
| 說 明 |
|---|
1.事實發生日:2026/11/02 2.公司名稱:NFORE HOLDINGS CO., LTD. 3.與公司關係(請輸入本公司或子公司):子公司 4.相互持股比例:本公司持有該子公司100%股權 5.發生緣由: 本公司持股100%之子公司NFORE HOLDINGS CO., LTD.(設立於薩摩亞),前經本公司2026年 8月13日董事會決議返還資本公積美金3,000,000元並已執行完畢,目前本公司對其累計 投資金額為美金10,010,000元(股本美金10,000,000元、資本公積美金10,000元),業經 經濟部投資審議司核准在案。為健全海外控股公司資本結構,並提升集團整體資金運用 彈性與資本配置綜效,本公司2026年11月2日董事會決議通過由該子公司辦理減少股本美 金9,990,000元並全數轉列為資本公積;調整後該子公司股本為美金10,000元、資本公積 為美金10,000,000元。 6.因應措施:無。 7.其他應敘明事項(若事件發生或決議之主體係屬公開發行以上公司, 本則重大訊息同時符合證券交易法施行細則第7條第9款所定 對股東權益或證券價格有重大影響之事項): (1)本案純屬該子公司股東權益項目間之調整,未進行實質資金退還,本公司對其累計投 資金額(美金10,010,000元)及100%持股比例均維持不變,對本公司整體股東權益及淨 值並無影響。 (2)本案並無實際資金或資產移轉,非屬「公開發行公司取得或處分資產處理準則」所稱 之取得或處分資產。 (3)本案業經本公司2026年11月2日第1屆第2次審計委員會審議通過,並經同日第18屆第3 次董事會決議通過。 (4)董事會授權董事長全權代表本公司行使該子公司之股東權利,依法辦理本次資本結構 調整、簽署相關法定文件,並向經濟部投資審議司等主管機關辦理申報或備查;後續 如涉及資本公積返還事宜,亦授權董事長於美金10,000,000元額度內依法統籌處理並 提報最近期董事會。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