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選單
Goodinfo!
台灣股市資訊網
股票一覽 
 

00996A 主動兆豐台灣豐收 / 公告內容

00996A 主動兆豐台灣豐收 當日及昨日交易資料
成交價昨收漲跌價漲跌幅振幅開盤最高最低
15.3615.37-0.01-0.07%1.17%15.3415.3915.21
成交張數成交金額成交筆數成交均張成交均價淨值 (折溢價%)
15,1292.31億3,5334.28張/筆15.2915.33 (+0.2%)
昨日張數昨日金額昨日筆數昨日均張昨日均價昨漲跌價 (幅)
12,1891.87億3,2613.74張/筆15.33-0.06 (-0.39%)

連續漲跌: 連2跌  ( -0.07元 / -0.45%)

上市指數: 49301.96 (-11.48 / -0.02%)

新聞及公告

00996A 主動兆豐台灣豐收 分配收益公告

發行:(A00001) 兆豐國際證券投資信託(股)公司
00996A 主動兆豐台灣豐收 分配收益公告
一、公告日期 2026年10月12日
二、主旨 公告兆豐台灣豐收主動式ETF證券投資信託基金(基金之配息來源可能為收益平準金) (下稱本基金)2026年09月30日評價每受益權單位實際配發金額。
三、公告事項 (一)停止受益人名簿記載變更之事由 依本基金信託契約第十六條規定,以收益評價日2026年09月30日,依本基金淨資產價值進行收益分配之評價,評價結果已達收益分配標準,每受益權單位實際配發金額為新臺幣0.73元。
(二)權利分派內容 按基準日受益人名簿記載之受益人及其持有受益權
單位比例每壹仟個受益權單位分配現金收益新台幣730.00000000元整
*為外幣計價受益憑證而分配收益為新台幣者,每1個受益權單位折合約為0.0元整
(三)停止受益人名簿記載變更起日期 2026年10月21日
停止受益人名簿記載變更訖日期 2026年10月25日
(四)收益分配基準日 2026年10月25日
(五)除息交易日 2026年10月19日
(六)收益分配發放日 2026年11月6日
(七)分配收益標準(公開說明書記載分配收益內容) 本基金可分配收益,除應符合下列規定外,並應經金管會核准辦理公開發行公司之簽證會計師出具查核簽證報告後,始得分配。惟如收益分配內容未涉及資本利得時,經簽證會計師出具核閱報告後即得進行分配:
1.本基金每受益權單位可分配之收益,係指以本基金除息交易日前(不含當日)投資所得之現金股利、利息收入、基金收益分配、收益平準金扣除本基金應負擔之費用,為本基金之可分配收益。
2.前款可分配收益若另增配其他投資所得之已實現資本利得扣除資本損失(包括已實現及未實現之資本損失)及本基金應負擔之費用後之餘額為正數時,則本基金做成收益分配決定之每受益權單位之淨資產價值應高於信託契約第五條第一項第二款所列本基金每受益權單位之發行價格,且每受益權單位之淨資產價值減去當次每受益權單位可分配收益之餘額,不得低於信託契約第五條第一項第二款所列本基金每受益權單位之發行價格。
3.經理公司得依前述可分配收益之情況自行決定當次分配之金額或不分配,故每次分配之金額並非一定相同。本基金受益權單位可分配收益,於經理公司決定收益分配金額後,若有未分配收益得累積併入次期之可分配收益。
(八)預估收益分配組成占比資訊 預估收益分配組成占比 註1:計算公式為:【預估各組成項目分配之收益】/【預估收益分配金額】,收益分配明細請詳「(九)收益分配明細資料」註2:
(4)已實現資本利得之賣出選擇權權利金占比計算公式:[賣出選擇權權利金]/[預估收益分配金額]
(1)股利所得占比 0.00 %
(2)利息所得占比 0.00 %
(3)收益平準金占比 0.00 %
(4)已實現資本利得 (不含賣出選擇權權利金)占比: 100.00 %   已實現資本利得-賣出選擇權權利金占比:0.00%
(5)其他所得占比 0.00 %
警語及其他資訊 (1).上述預估收益分配組成占比為預估資訊,謹提醒投資人仍應以實際收益分配通知書所載所得類別及分配金額為準。
(2).提醒投資人,各所得類別是否屬中華民國來源應稅所得仍應依投資人自身情況判斷。
(九)收益分配明細資料 檔案下載
四、其他應公告敘明事項 一、 收益分配地點:元大商業銀行信託部。
二、 收益分配方式:現金股利訂於2026年11月06日逕行扣除匯費後匯入股票(交割)匯撥帳戶;無(交割)匯撥帳戶者,於扣除郵費後改寄支票至(最後開立集中保管帳戶)股票通訊地址。三、 每次收益分配入帳帳號將以臺灣集中保管結算所提供之帳號為主,受益人得向經理公司申請辦理收益分配入帳帳號之變更。
四、 依證券投資信託及顧問法第三十七條及信託契約時效之規定,受益人之收益分配請求權,自收益發放日起五年間不行使而消滅,因時效消滅之收益併入該證券投資信託基金。受益人於所定消滅時效完成前行使權利時,不得請求加計延遲利息。故自本次收益發放日起逾五年後未經受益人領取之收益分配金額,將於經理公司公告後併入本基金之資產。
五、特此公告
*以上公告如有內容錯誤、事後變動或更新延誤,請逕向證券發行公司查詢,本網站不負任何責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