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864 元樟生技 本公司與順天堂藥廠股份有限公司簽訂「中草藥健康種苗代培暨技術合作契約書」| 發言日期 | 2026/09/30 | 發言時間 | 13:16:10 | 事發日期 | 2026/09/3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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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發言人 | 蔡宜儒 | 發言人職稱 | 董事長 | 電話 | 07-2237578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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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主旨 | 本公司與順天堂藥廠股份有限公司簽訂「中草藥健康種苗代培暨技術合作契約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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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說 明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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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事實發生日:2026/09/30 2.契約或承諾相對人:順天堂藥廠股份有限公司 3.與公司關係:董事長為本公司董事 4.契約或承諾起迄日期(或解除日期):2026/10/01~118/09/30 5.主要內容(解除者不適用): (1)健康種苗代培:本公司依順天堂藥廠訂單,以組織培養或無病毒母 本擴繁方式,生產薑、台灣白及、石斛(含束花石斛、金釵石斛、鼓槌 石斛、流蘇石斛)等作物之健康種苗,由順天堂藥廠依約收購。 (2)育苗試驗:雙方依試驗計畫書共同執行薑田間試驗、石斛多品種育苗 試驗,及台灣黃蘗等台灣原生藥用植物育苗試驗。 (3)技術開發:雙方以共同開發方式進行石斛垂直栽培塔之技術驗證。 (4)分工模式:本公司負責健康種苗生產及放大繁殖,順天堂藥廠負責田 間栽種、收成及藥材加工。 (5)本契約為框架契約,作物規格、數量、價格、付款條件及驗收標準, 依附約及個別訂單另行約定。 6.限制條款(解除者不適用): (1)本契約不具排他性;惟以順天堂藥廠提供之特定種源擴繁之種苗, 本公司向其直接競爭者銷售前應先通知對方。 (2)以順天堂藥廠提供之種源擴繁之種苗,除對方已下單收購之數量外, 經對方許可後本公司得銷售予第三人。 (3)合作過程產生之栽培數據、試驗結果及技術開發成果為雙方共有,任 一方對外發表或申請專利前應取得他方書面同意;技術開發成果達商業化 條件時,順天堂藥廠集團就其藥用植物領域之應用享有優先協商權。 (4)雙方負保密義務,於契約終止或期滿後三年內持續有效。 7.承諾事項(解除者不適用):無 8.其他重要約定事項(解除者不適用):無 9.對公司財務、業務之影響: 本契約為框架契約,實際交易金額將依後續個別訂單而定,目前尚無法估計 。本契約有助於本公司將SeepPlug精準栽培介質及組織培養育苗技術延伸應 用至藥用植物領域,拓展健康種苗代培業務,預期對公司業務發展有正面助益。 10.具體目的: 結合本公司孔隙管理技術、SeepPlug精準栽培介質與組織培養育苗能力,以及 順天堂藥廠於藥用植物栽培與中藥製劑加工之經驗,建立自健康種苗生產、放 大繁殖、田間栽種、收成至加工之分工模式,拓展本公司農業事業於藥用植物 市場之應用。 11.其他應敘明事項(若事件發生或決議之主體係屬公開發行以上公司, 本則重大訊息同時符合證券交易法施行細則第7條第8款所定 對股東權益或證券價格有重大影響之事項):本契約之實際效益將視後續訂單及 試驗結果而定,敬請投資人注意投資風險。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