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033 一卡通 公告本公司經主管機關核准延長2026年現金增資特定人繳款期間相關事宜| 發言日期 | 2026/09/14 | 發言時間 | 14:09:11 | 事發日期 | 2026/09/14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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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發言人 | 蘇洋立 | 發言人職稱 | 風控長 | 電話 | (07)793-300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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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主旨 | 公告本公司經主管機關核准延長2026年現金增資特定人繳款期間相關事宜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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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說 明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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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事實發生日:2026/09/14 2.發生緣由: 一、為配合本公司股東申請核准時程,依據「發行人募集與發行有價證券 處理準則」第11條申請延長募集期間三個月至2026年12月15日,並提出 「補償方案」及「承諾書」。 二、本公司向金融監督管理委員會申請展延2026年度第1次現金增資發行新 股之特定人繳款期間,業已接獲金管證發字第1150355795號函核准展 延3個月,自2026年9月15日至2026年12月15日,特此公告。 3.因應措施: 一、基於保護股東權益,對於2026年現金增資已繳款之原股東及員工之 權益,本公司擬訂相關補償方案如下: 1.適用對象:於本補償方案公告前已繳款之股東、員工及特定人等繳 款人。 2.申請期間:自公告日起至2026年9月21日止。 3.申請方式: 對於本補償方案公告日前已繳款之股東、員工及特定人等繳款 人,如因增資作業時程發生改變而已無認股意願,請填具『股 款退回申請書』加蓋原留印鑑,並檢附原現金增資認股繳款收 據影本加蓋股東原留印鑑及匯款銀行帳號封面影本、身分證正 反面影本乙份,於申請期間親自送達或掛號郵寄(以郵戳為憑) 本公司財會部(高雄市前鎮區中安路1號4樓),逾期未送(寄)達 或上列文件未齊者,視同維持原認股意願。 4.應退還股款之退還日期及方式對於本補償方案公告日前已繳款 之股東、員工及特定人等繳款人,如因增資作業時程發生改變 而已無認股意願者,本公司將加計利息退還其所繳納之股款, 計算公式如下:已繳納股款×【1+(自繳款日至實際退款日(註1) 之天數)×利率(註2)/365】 註1:實際退款日由董事長核定。 註2:利率係以補償方案公告日之臺灣銀行公告一年期機動定存 利率為基準計算之,應退還之已繳股款,以新台幣元為計算單 位,元以下無條件進位。 5.對於已繳款人要求退還原認購股數之股款,本公司董事長將另洽 特定人承諾悉數認購,並負責退還原繳款者所繳款項及支付應計 利息。 二、承諾書如下: 承 諾 書 一卡通票證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簡稱本公司)辦理2026年現金增資發行新 股案,業經金融監督管理委員會2026年6月18日金管證發字第1150346066號 函同意在案。 為配合股東繳款作業時程,本公司2026年3月26日第五屆第四次董事會議 決議授權本人辦理現金增資訂定認股繳納期間及現金增資相關事宜,並於 2026年9月9日經本人核定,向金融監督管理委員會證期局申請延長繳款期間至 2026年12月15日。 本人特此聲明於本次現金增資延長募集期間對原股東、員工及已繳款特 定人權益尚無重大影響。若因延長特定人繳款期限,而造成參與此次現金增 資之原股東、員工及已繳款特定人權益受損,經提出合理、具體理由及檢具 公信力之佐證資料,主張其權利受損部份,願負相關損失賠償責任。 此致 金融監督管理委員會證券期貨局 立承諾書人:一卡通票證股份有限公司董事長郭添貴 4.其他應敘明事項: 本次現金增資募足股款時之增資基準日及相關事宜,依實際募款情形授權董事長 另訂之。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