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選單
Goodinfo!
台灣股市資訊網
股票一覽 
 

6912 益鈞環科* / 公告內容

6912 益鈞環科*

日期: 11/02
6912 益鈞環科* 當日及昨日交易資料
成交價昨收漲跌價漲跌幅振幅開盤最高最低
8.949.29-0.35-3.77%6.35%9.299.298.7
成交張數成交金額成交筆數成交均張成交均價PBRPERPEG
7768.58萬421.83張/筆8.919.22N/AN/A
昨日張數昨日金額昨日筆數昨日均張昨日均價昨漲跌價 (幅)
9484.95萬511.84張/筆9.05-0.05 (-0.54%)

連續漲跌: 連3跌  ( -0.76元 / -7.84%)

財報評分: 最新36分 / 平均36分

新聞及公告

6912 益鈞環科* 公告

6912 益鈞環科* 公告經主管機關核准本公司2026年度現金增資案調整發行價格及發行股數暨補償方案及願負賠償責任之承諾書
發言日期2026/06/25發言時間19:50:19事發日期2026/06/25
發言人秦錫鈞發言人職稱總經理電話03-3541700
主旨公告經主管機關核准本公司2026年度現金增資案調整發行價格及發行股數暨補償方案及願負賠償責任之承諾書
說 明

1.事實發生日:2026/06/25
2.原公告申報日期:2026/06/02
3.簡述原公告申報內容:
(1)本公司申報2026年現金增資發行普通股14,000,000股,每股面額新台幣1元,
總額新臺幣14,000,000元,業經金融監督管理委員會2026年3月31日
金管證發字第1150337887號函申報生效在案。
(2)並業經2026年5月18日金管證發字第1150343476號函
准予延長特定人繳款期限至2026年8月19日止生效在案。
4.變動緣由及主要內容:
本次現金增資案因考量資本市場環境變化及本公司股價波動情形,
為提升原股東、員工及特定人認購意願,並綜合考量股東權益及公司整體利益,
確保資金募集完成之可行性,本公司調整本次現金增資之發行價格及發行股數,
將每股發行金額由每股新台幣18元調降為新台幣12元,
發行股數由14,000,000股調增為21,000,000股,
總募集金額新台幣252,000,000元及現金增資計畫維持不變,
本案業經金融監督管理委員會2026年6月25日金管證發字第1150346113號函准予照辦。
5.變動後對公司財務業務之影響:無。
6.其他應敘明事項:
(1)對於2026年現金增資已繳款之原股東及認股人之權益,本公司擬訂相關
補償方案如下:
A.適用對象:本補償方案公告日前已繳款之股東、投資人及本公司員工。
B.申請期間:自補償方案公告日起至2026年7月10日止。
C.申請方式:對於本補償方案公告日前已繳款之股東、投資人及員工,
如已無認購意願,請填具「認股撤回暨股款退回申請書」,
檢附認股繳款書存查聯影本加蓋股東原留印鑑
並附上存摺帳號影本,於申請期間截止日前,親自送達或掛號郵寄
(以郵件送達為準)本公司股務代理人元大證券股份有限公司股務代理部
(臺北市大安區敦化南路2段67號地下一樓,電話:02-25865859),
逾期未送(寄)達或上列文件未齊全者,視同維持原認購意願。
D.應退還股款之退還日期及方式:
對於本補償方案公告日前已繳款之原股東、員工及已繳款認股人,
如已無認購意願者,本公司將加計利息及所產生之手續費退還其所繳納之股款,
計算公式如下:
已繳納股款×【1 + (自繳款日至實際退款日(註1)之天數) x 利率(註2) / 365】
註 1:實際退款日為2026年7月25日,應付款項將以郵寄支票或匯款方式支付。
註 2:利率係以補償方案公告日之臺灣銀行公告一年~未滿二年定期存款牌告固定利率
    為基準計算之,應退還之已繳股款,以新台幣元為計算單位,元以下無條件進位。
E.對於原股東、員工及已繳款認股人要求退還之股款暨原認購股數,
本公司董事長將另洽詢特定人悉數認購,本公司負責退還原股東、
員工及已繳款認股人所繳款項及支付應計利息。

承  諾  書
益鈞環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6年度現金增資乙案,業經金融監督管理委員會
2026年3月31日金管證發字第1150337887號函申報生效在案,
每股以新台幣18元溢價發行。
並經2026年5月18日金管證發字第1150343476號函同意備查延長特定人繳款期間。
茲考量近期資本市場環境變化及本公司股價波動情形,為提升原股東、
員工及特定人認購意願,並綜合考量股東權益及公司整體利益,
確保資金募集完成之可行性,本公司業於2026年6月2日經董事會決議
通過調降現金增資發行價格至每股12元及調增發行股數至21,000,000股,
總募集金額維持不變。
本人特此聲明於本次現金增資申請調降發行價格及增加發行股數
對已繳款之原股東及認股人權益尚無重大影響,若因調降發行價格及增加發行股數,
致原股東及認股人權益受損,經提出合理及具體理由及檢具公信力之佐證資料,
主張其權利受損部份,本人願負相關損失賠償責任。
此致
金融監督管理委員會證券期貨局

立承諾書人:秦 嘉 鴻
2026年6月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