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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成交價 | 昨收 | 漲跌價 | 漲跌幅 | 振幅 | 開盤 | 最高 | 最低 | 371 | 376 | -5 | -1.33% | 5.59% | 380 | 384 | 363 | 成交張數 | 成交金額 | 成交筆數 | 成交均張 | 成交均價 | PBR | PER | PEG | 656 | 2.42億 | 831 | 0.8張/筆 | 369.3元 | 3.93 | 53.38 | -1.92 | 昨日張數 | 昨日金額 | 昨日筆數 | 昨日均張 | 昨日均價 | 昨漲跌價 (幅) | 651 | 2.46億 | 862 | 0.8張/筆 | 378.6元 | -15 (-3.84%) | 連漲連跌: 連4跌 ( -56.5元 / -13.22%) 財報評分: 最新66分 / 平均63分 上櫃指數: 239.26 (2.53 / +1.07%) | | | | 發言日期 | 2022/05/05 | 發言時間 | 13:58:31 | 事發日期 | 2022/05/05 | 發言人 | 莊育民 | 發言人職稱 | 副總經理 | 電話 | 035777509 | 主旨 | 本公司董事會決議111年度私募普通股定價相關事宜 | 說 明 | 1.董事會決議日期:111/05/05 2.私募有價證券種類:普通股 3.私募對象及其與公司間關係: A.本次私募普通股之對象以符合證券交易法第 43 條之6 及金融監督管理委員會 91 年 6 月13 日(91台)財證一字第 0910003455號令規定之特定人為限,且須為策 略性投資人,並以對本公司長期發展與股東權益有助益者優先。 B.應募人名單: a. 旭達投資股份有限公司:應募股數7,000,000股 b. 聯發資本股份有限公司:應募股數3,000,000股 c. 普訊開發股份有限公司:應募股數382,000股 d. 柯文昌: 應募股數890,000股 C.私募對象與公司間關係 a. 旭達投資股份有限公司與其單一法人股東聯發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與本公司關 係:無。 b. 聯發資本股份有限公司與其單一法人股東聯發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與本公司關 係:無。 c. 普訊開發股份有限公司與其全數二名股東柯文昌(持股比例99.99999%)、莊烋 真(持股比例0.00001%),與本公司關係:無。 d. 柯文昌與本公司關係:無。 4.私募股數或張數:11,272,000股 5.得私募額度:擬於普通股11,272,000股之額度內,授權董事會自股東會決議之日起一年 內一次辦理。 6.私募價格訂定之依據及合理性: (1)本次私募普通股價格應不低於參考價格之六成。參考價格以下列二基準計算價格較 高者定之: A.定價日前一、三或五個營業日擇一計算本公司普通股收盤價簡單算數平均數扣 除無償配股除權及配息,並加回減資反除權後之股價分別為新臺幣359元、 355.67元、352.70元。擇359元為基準。 B.定價日前30個營業日普通股收盤價簡單算數平均數扣除無償配股除權及配息, 並加回減資反除權後之股價為381.28元。 以上列二基準計算取價格較高者381.28元為參考價格。 (2)參酌本公司經營情形、市場狀況等以及證券交易法對私募有價證券三年內不得自由 轉讓之限制,訂定本次實際私募價格為276元,係參考價格之72.39%,未低於參考 價格之六成,尚在股東會決議之授權範圍內,且業經本公司委請揚智聯合會計師事 務所胡湘寧會計師就本次私募普通股訂價之依據及合理性出具意見,應屬合理。 7.本次私募資金用途: 本次私募普通股所得資金,將用於未來營運發展,預計可提升營運績效並強化公司競爭 力,有利於整體股東權益。 8.不採用公開募集之理由: 考量引進策略性投資人能為本公司未來營運直接或間接產生綜效,且私募有價證券三年 內不得自由轉讓之規定將更可確保公司與策略性投資人間之長期股權關係,故擬透過私 募方式辦理增資。 9.獨立董事反對或保留意見:無 10.實際定價日:111/05/05 11.參考價格:每股新台幣381.28元。 12.實際私募價格、轉換或認購價格:每股新台幣276元。 13.本次私募新股之權利義務: 本次私募普通股之權利義務與本公司已發行之普通股相同。依證券交易法第43條之8 規定,本次私募之有價證券於交付後三年內,除符合法令規定之特定情形外不得自由 轉讓。 本公司擬於該私募有價證券交付滿三年後,依相關法令規定向主管機關申請本次私募 有價證券上市櫃交易。 14.附有轉換、交換或認股者,其換股基準日:不適用 15.附有轉換、交換或認股者,對股權可能稀釋情形:不適用 16.附有轉換或認股者,於私募公司債交付且假設全數轉換或認購普通股後對上櫃普通股 股權比率之可能影響(上櫃普通股數A、A/已發行普通股):不適用 17.前項預計上櫃普通股未達500萬股且未達25%者,請說明股權流通性偏低之因應措施: 不適用 18.其他應敘明事項: (1)本次私募繳款期間:111年5月5日至111年5月17日。 (2)本次私募增資基準日:111年5月17日。 (3)擬授權董事長代表本公司辦理一切有關發行本次私募普通股所需作業及決定其他 未盡事宜,並簽署一切有關發行本次私募普通股之契約或文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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