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股東會決議日:111/06/23 2.許可從事競業行為之董事姓名及職稱: 秦國峰董事長 3.許可從事競業行為之項目: 秦國峰董事長擔任:敏億電子股份有限公司法人董事代表、嘉興淳敏電子有限公司董事 、寧波淳敏電子有限公司董事。 4.許可從事競業行為之期間:任職本公司董事之職務期間。 5.決議情形(請依公司法第209條說明表決結果): 依公司法第209條之規定,經本公司111年6月23日股東常會通過,在無損及本公司 利益之前提下,解除董事競業禁止之限制。 6.所許可之競業行為如屬大陸地區事業之營業者,董事姓名及職稱 (非屬大陸地區事業之營業者,以下請輸〝不適用〞): 秦國峰董事長 7.所擔任該大陸地區事業之公司名稱及職務: 秦國峰董事長擔任:嘉興淳敏電子有限公司董事、寧波淳敏電子有限公司董事 8.所擔任該大陸地區事業地址: 嘉興淳敏電子有限公司:嘉興市 寧波淳敏電子有限公司:寧波市 9.所擔任該大陸地區事業營業項目: 嘉興淳敏電子有限公司: 汽車及其零件、光電子器件、照明設備之製造及銷售 寧波淳敏電子有限公司: 汽車及其零件、光電子器件、照明設備之製造及銷售 10.對本公司財務業務之影響程度: 皆為本公司轉投資或實際掌控經營之公司,其投資損益皆依規定認列。 11.董事如有對該大陸地區事業從事投資者,其投資金額及持股比例:無 12.其他應敘明事項:無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