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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成交價 | 昨收 | 漲跌價 | 漲跌幅 | 振幅 | 開盤 | 最高 | 最低 | 15.7 | 15.55 | +0.15 | +0.96% | 1.93% | 15.65 | 15.75 | 15.45 | 成交張數 | 成交金額 | 成交筆數 | 成交均張 | 成交均價 | PBR | PER | PEG | 1,721 | 2,689萬 | 609 | 2.8張/筆 | 15.62元 | 1.09 | 9.75 | 0.03 | 昨日張數 | 昨日金額 | 昨日筆數 | 昨日均張 | 昨日均價 | 昨漲跌價 (幅) | 3,083 | 4,815萬 | 1,008 | 3.1張/筆 | 15.62元 | +0.15 (+0.97%) | 連漲連跌: 連2漲 ( +0.3元 / +1.95%) 財報評分: 最新64分 / 平均61分 上櫃指數: 239.26 (2.53 / +1.07%) | | | | 發言日期 | 2023/01/18 | 發言時間 | 17:39:52 | 事發日期 | 2023/01/17 | 發言人 | 朱室澄 | 發言人職稱 | 協理 | 電話 | 23836888 | 主旨 | 本公司代子公司福邦創業管顧(股)公司公告,以本公司持有福邦創投(股)公司股權抵繳股款參與其現金增資。 | 說 明 | 1.標的物之名稱及性質(屬特別股者,並應標明特別股約定發行條件,如股息率等): 福邦創業投資股份有限公司(下稱福邦創投公司)普通股 2.事實發生日:112/1/17~112/1/17 3.交易數量、每單位價格及交易總金額: 交易總數量:不超過35,000,000 股 每單位價格:新台幣10元 交易總金融:不超過新台幣350,000,000元 4.交易相對人及其與公司之關係(交易相對人如屬自然人,且非公司之 關係人者,得免揭露其姓名): (1)交易相對人: 福邦創業投資管理顧問股份有限公司(下稱福邦創管顧公司)及福邦證券 股份有限公司(下稱福邦證券公司) (2)與公司之關係: 福邦證券公司為福邦創管顧公司之母公司 5.交易相對人為關係人者,並應公告選定關係人為交易對象之原因及前次移 轉之所有人、前次移轉之所有人與公司及交易相對人間相互之關係、前次 移轉日期及移轉金額: 選定關係人為交易對象之原因: 辦理股權抵繳股款參與現金增資 前次移轉之所有人:無 前次移轉之所有人與公司及交易相對人間相互之關係:無 前次移轉日期:無 前次移轉金額:無 6.交易標的最近五年內所有權人曾為公司之關係人者,尚應公告關係人之取 得及處分日期、價格及交易當時與公司之關係: 不適用 7.本次係處分債權之相關事項(含處分之債權附隨擔保品種類、處分債權 如有屬對關係人債權者尚需公告關係人名稱及本次處分該關係人之債權 帳面金額: 不適用 8.處分利益(或損失)(取得有價證券者不適用)(原遞延者應列表說明 認列情形): 按福邦創投公司(112)1/31衡量日之股權帳面淨值辦理股權抵繳股款參與其現金增資。 9.交付或付款條件(含付款期間及金額)、契約限制條款及其他重要約定 事項: 福邦證券公司須取得主管機關核准 10.本次交易之決定方式、價格決定之參考依據及決策單位: 本次交易之決定方式、價格決定之參考依據: 依福邦創投公司每股淨值訂之,並以福邦創投公司112年1月31日財務報表為衡量日之 內部評估意見. 本次決策單位: 福邦創管顧公司董事會代行股東會決議 11.取得或處分有價證券標的公司每股淨值: 10.48元 12.迄目前為止,累積持有本交易證券(含本次交易)之數量、金額、持股 比例及權利受限情形(如質押情形): 累積持有數量:0股 累積持有金額:0元 持有比例:0% 權利受限情形:不適用 13.迄目前為止,依「公開發行公司取得或處分資產處理準則」第三條所列 之有價證券投資(含本次交易)占公司最近期財務報表中總資產及歸屬 於母公司業主之權益之比例暨最近期財務報表中營運資金數額(註二): 有價證券投資占公司最近期個體財務報表中總資產:2.15% 有價證券投資占公司最近期合併財務報表歸屬於母公司業主之權益之比例:6.72% 最近期個體財務報表中營運資金數額: 新台幣3,300,964千元 14.經紀人及經紀費用: 無 15.取得或處分之具體目的或用途: 調整集團營運架構及簡化投資管理 16.本次交易表示異議董事之意見: 無 17.本次交易為關係人交易:是 18.董事會通過日期: 民國112年1月17日 19.監察人承認或審計委員會同意日期: 民國112年1月17日 20.本次交易會計師出具非合理性意見:否 21.會計師事務所名稱: 不適用 22.會計師姓名: 不適用 23.會計師開業證書字號: 不適用 24.是否涉及營運模式變更:否 25.營運模式變更說明: 不適用 26.過去一年及預計未來一年內與交易相對人交易情形: 不適用 27.資金來源: 不適用 28.其他敘明事項: 上開公告財務數據係以(111)12/31止之自結金額,實際金額仍須以(112)1/31 衡量日數據為準。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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