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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成交價 | 昨收 | 漲跌價 | 漲跌幅 | 振幅 | 開盤 | 最高 | 最低 | 96 | 100.5 | -4.5 | -4.48% | 5.17% | 100.5 | 100.5 | 95.3 | 成交張數 | 成交金額 | 成交筆數 | 成交均張 | 成交均價 | PBR | PER | PEG | 253 | 2,446萬 | 245 | 1張/筆 | 96.65元 | 1.01 | 17.11 | 0.04 | 昨日張數 | 昨日金額 | 昨日筆數 | 昨日均張 | 昨日均價 | 昨漲跌價 (幅) | 274 | 2,780萬 | 232 | 1.2張/筆 | 101.5元 | -1.5 (-1.47%) | 連漲連跌: 連2跌 ( -6元 / -5.88%) 財報評分: 最新60分 / 平均56分 上櫃指數: 242.65 (-2.28 / -0.93%) | | | | 發言日期 | 2022/05/04 | 發言時間 | 16:03:34 | 事發日期 | 2022/05/04 | 發言人 | 黃仲康 | 發言人職稱 | 總經理 | 電話 | 02-26583000 | 主旨 | 公告本公司董事會決議第三十一次買回本公司部分股票 | 說 明 | 1.董事會決議日期:111/05/04 2.買回股份目的:維護公司信用及股東權益 3.買回股份種類:普通股 4.買回股份總金額上限(元):2,477,173,112 5.預定買回之期間:111/05/05~111/07/04 6.預定買回之數量(股):300,000 7.買回區間價格(元):37.00~55.00,公司股價低於區間價格下限,將繼續買回 8.買回方式:自集中交易市場買回 9.預定買回股份占公司已發行股份總數之比率(%):1.00 10.申報時已持有本公司股份之累積股數(股):0 11.申報前三年內買回公司股份之情形: (1)實際買回股份期間:109/03/24 ~ 109/05/22 、預定買回股數(股):500000 、實際已買回股數 (股):500000 、執行情形(實際已買回股數占預定買回股數%):100.00 (2)實際買回股份期間:108/05/13 ~ 108/07/03 、預定買回股數(股):700000 、實際已買回股數 (股):700000 、執行情形(實際已買回股數占預定買回股數%):100.00 12.已申報買回但未執行完畢之情形: 無此情形 13.董事會決議買回股份之會議紀錄: 第二案:擬買回本公司已發行部分股份案,敬請 決議。 說 明: 一、擬依證券交易法第二十八條之二第一項第三款規定,買回本公司已發行部分股份,內容如下: 1.買回股份之目的:維護公司信用及股東權益。 2.買回股份之種類:普通股。 3.買回股份之總金額上限:新台幣2,477,173,112元整。 4.預計買回之期間:民國111年5月5日起至民國111年7月4日止。 5.預計買回之數量:預計買回300,000股。 6.買回之區間價格:新台幣37元至55元整,當公司股價低於其所定買回區間價格下限37元,將繼續執 行買回股份。 7.買回之方式:自證券櫃檯買賣中心市場買回。 8.申報時已持有本公司股份之數量:0股。 9.申報前三年內買回本公司股份之情形: 買回 實際買回期間 已買回本次買回已 本次買回未 累計未消除 次數 股份數量 註銷股份數 註銷股份 股份數 起 迄 2910805111080703 700,000 700,000 -- -- 3010903241090522 500,000 500,000 -- -- 10.申報買回但未執行完畢之情形:無此情形。 二、本次買回股份總數僅占本公司已發行股份百分之1.00%,且買回股份所需金額上限僅占本公司流動 資產之0.94%,不足以影響本公司財務狀況及資本之維持。 三、依「上市上櫃公司買回本公司股份辦法」第二條規定,公司申報買回股份應檢附「董事會已考慮公 司財務狀況,不影響公司資本維持之聲明書」,聲明書內容如附件四。 決 議:本案經主席徵詢全體出席董事無異議照案通過。。 14.「上市上櫃公司買回本公司股份辦法」第十條規定之轉讓辦法: 不適用 15.「上市上櫃公司買回本公司股份辦法」第十一條規定之轉換或認股辦法: 不適用 16.董事會已考慮公司財務狀況,不影響公司資本維持之聲明: 台聯電訊股份有限公司董事會聲明書
一、本公司經民國一一一年五月四日第十四屆第十七次董事會三分之二以上董事之出席及出席董 事超過二分之一之同意通過,自申報日起二個月內於證券商營業處所買回本公司股份300,000股。 二、上述買回股份總數,僅占本公司已發行股份之1.00%,且買回股份所需金額上限僅占本公司流動資 產之0.94%,茲聲明本公司董事會已考慮公司財務狀況,上述股份之買回並不影響本公司資本之維持。 三、本聲明書業經本公司上述同次董事會議通過,出席董事7人(含獨立董事3人),同意本聲明書之內 容,併此聲明。
台聯電訊股份有限公司
負責人 華盛國際投資股份有限公司
代表人:張志成 17.會計師或證券承銷商對買回股份價格之合理性評估意見: 本證券承銷商認為台聯電公司預計買回其普通股股份之價格區間尚屬合理,而買回普通股股份數量及買回 價格區間對該公司之財務結構、償債能力、獲利能力及現金流量等尚無重大不利之影響。 18.其他證期局所規定之事項: 不適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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