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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成交價 | 昨收 | 漲跌價 | 漲跌幅 | 振幅 | 開盤 | 最高 | 最低 | 133.5 | 133 | +0.5 | +0.38% | 2.63% | 134.5 | 136 | 132.5 | 成交張數 | 成交金額 | 成交筆數 | 成交均張 | 成交均價 | PBR | PER | PEG | 949 | 1.27億 | 1,130 | 0.8張/筆 | 133.9元 | 3.18 | N/A | N/A | 昨日張數 | 昨日金額 | 昨日筆數 | 昨日均張 | 昨日均價 | 昨漲跌價 (幅) | 1,976 | 2.63億 | 2,155 | 0.9張/筆 | 133.3元 | -2.5 (-1.85%) | 連漲連跌: 連3跌→漲 ( +0.5元 / +0.38%) 財報評分: 最新49分 / 平均76分 上櫃指數: 250.58 (-0.36 / -0.14%) | | | | 發言日期 | 2022/01/26 | 發言時間 | 14:00:22 | 事發日期 | 2022/01/26 | 發言人 | 楊吉裕 | 發言人職稱 | 財務長 | 電話 | (06)5058999 | 主旨 | 本公司董事會決議擬發行限制員工權利新股 | 說 明 | 1.董事會決議日期:111/01/26 2.預計發行價格:每股新台幣46.75元。 3.預計發行總額(股):發行普通股500,000股。 4.既得條件:符合本公司訂定之「111年限制員工權利新股發行辦法」所定之個人績效及 公司營運目標,並於該年度無違反本發行辦法。 5.員工未符既得條件或發生繼承之處理方式:本公司以發行價格買回並辦理註銷。 6.其他發行條件:無。 7.員工之資格條件: (1)適用對象以限制員工權利新股給與日當日已到職之本公司全職並符合一定績效表現 之員工,且將限為:(a)與公司未來策略連結及發展具高度相關性;(b)對公司營運 具重大影響性;(c)關鍵核心技術人才等。 (2)得獲配限制員工權利新股之數量將參酌績效表現、過去及預期整體貢獻、特殊功績 、發展潛力、職等或其他管理上需參考之條件等因素,由董事長擬訂後提報董事會 同意。惟具經理人身分之員工或具員工身分之董事者,應先經薪資報酬委員會 同意。 (3)本公司給予任一員工被授予之限制員工權利新股數量,依「發行人募集與發行有價 證券處理準則」規定辦理。 8.辦理本次限制員工權利新股之必要理由:為吸引及留任公司所需之專業人才,激勵員工 及提升員工向心力,以共同創造公司及股東之利益,並確保公司員工利益與股東利益 相結合。 9.可能費用化之金額:若以110年度加權平均價每股253元估算,於全數達成既得條件, 可能費用化之總金額約為新台幣103,125仟元;依既得條件於111年、112年及113年每 年可能費用化之金額分別約為:新台幣17,188仟元(以4個月估算)、新台幣51,562仟元 、新台幣34,375仟元(以8個月估算)。 10.對公司每股盈餘稀釋情形:每年認列費用金額依目前已發行股數計算,預估對111年、 112年及113年每股盈餘可能減少金額分別約為新台幣0.19元、0.56元及0.37元。 對本公司每股盈餘稀釋尚屬有限,故對股東權益尚無重大影響。 11.其他對股東權益影響事項:無。 12.員工獲配或認購新股後未達既得條件前受限制之權利: (1)員工獲配新股後未達成既得條件前,應全數交付本公司指定之機構信託保管, 並不得將該限制員工權利新股出售、質押、轉讓、贈與他人、設定,或作其他方式 之處分。 (2)員工未達既得條件前,於本公司股東會之出席、提案、發言、表決權及其他有關 股東權益事項等皆依信託保管契約執行之。 (3)股東配(認)股、配息權限制:於既得期間獲配之配股配息及參與現金增資認股等 權利義務與本公司已發行普通股相同。前述「獲配權益」,除現金股利不受既得 條件限制,信託機構於股利取得後五個營業日內返還員工約定帳戶外,其餘於既得 條件達成前需一併交付信託。 13.其他重要約定事項(含股票信託保管等):本公司發行之限制員工權利新股,須於既得 條件達成前,交付信託保管。 14.其他應敘明事項:本案提請股東會決議後,授權由董事會依相關法令,向主管機關 辦理申報發行;如有未盡事宜,除法令另有規定外,全權授權董事會依相關法令修訂 或執行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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