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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成交價 | 昨收 | 漲跌價 | 漲跌幅 | 振幅 | 開盤 | 最高 | 最低 | 69.1 | 64.4 | +4.7 | +7.3% | 12.27% | 67 | 70.7 | 62.8 | 成交張數 | 成交金額 | 成交筆數 | 成交均張 | 成交均價 | PBR | PER | PEG | 466,644 | 315.5億 | 184,127 | 2.5張/筆 | 67.61元 | 2.93 | 61.15 | -0.85 | 昨日張數 | 昨日金額 | 昨日筆數 | 昨日均張 | 昨日均價 | 昨漲跌價 (幅) | 313,512 | 205.2億 | 134,530 | 2.3張/筆 | 65.44元 | +0.1 (+0.16%) | 連漲連跌: 連3漲 ( +10.6元 / +18.12%) 財報評分: 最新43分 / 平均34分 上市指數: 19527.12 (-774.08 / -3.81%) | | | | 發言日期 | 2022/05/04 | 發言時間 | 23:48:39 | 事發日期 | 2022/05/04 | 發言人 | 王芝芳 | 發言人職稱 | 財務長 | 電話 | 02-25925252轉2502 | 主旨 | 大同董事會同意子公司大同智能(股)公司轉投資勤智能源(股)公司 | 說 明 | 1.標的物之名稱及性質(屬特別股者,並應標明特別股約定發行條件,如股息率等): 標的物之名稱:勤智能源(股)公司 標的物之性質: 普通股 2.事實發生日:111/5/4~111/5/4 3.交易數量、每單位價格及交易總金額: 交易單位數量:未定 每單位價格:未定 交易總金額:不超過新台幣 840,000 仟元(實際投入金額待大同智能董事會決議) 4.交易相對人及其與公司之關係(交易相對人如屬自然人,且非公司之 關係人者,得免揭露其姓名): 交易相對人:大同智能(股)公司;勤智能源(股)公司 與公司關係:子公司;子公司(能源事業組織重組後 (暫定換股基準日為111年5月6日), 勤智能源為大同智能之子公司及本公司之孫公司) 5.交易相對人為關係人者,並應公告選定關係人為交易對象之原因及前次移 轉之所有人、前次移轉之所有人與公司及交易相對人間相互之關係、前次 移轉日期及移轉金額: 不適用 6.交易標的最近五年內所有權人曾為公司之關係人者,尚應公告關係人之取 得及處分日期、價格及交易當時與公司之關係: 不適用 7.本次係處分債權之相關事項(含處分之債權附隨擔保品種類、處分債權 如有屬對關係人債權者尚需公告關係人名稱及本次處分該關係人之債權 帳面金額: 不適用 8.處分利益(或損失)(取得有價證券者不適用)(原遞延者應列表說明 認列情形): 不適用 9.交付或付款條件(含付款期間及金額)、契約限制條款及其他重要約定 事項: 實際投入金額待大同智能董事會決議,故尚未訂定條件或約定事項 10.本次交易之決定方式、價格決定之參考依據及決策單位: 本公司董事會決議大同智能依其未來規劃,在8.4億額度內增加對勤智能源的投資, 惟交易決定方式、價格待大同智能董事會決議 11.取得或處分有價證券標的公司每股淨值: 不適用 12.迄目前為止,累積持有本交易證券(含本次交易)之數量、金額、持股 比例及權利受限情形(如質押情形): 持有數量:未定 持有金額:未定 持股比例:未定 受限制情形:未定 實際投入金額尚待大同智能董事會決議 13.迄目前為止,依「公開發行公司取得或處分資產處理準則」第三條所列 之有價證券投資(含本次交易)占公司最近期財務報表中總資產及歸屬 於母公司業主之權益之比例暨最近期財務報表中營運資金數額(註二): 實際投入金額尚待大同智能董事會決議 占公司最近期財務報表中總資產比例:72.24% 占公司最近期財務報表中歸屬於母公司業主之權益之比例: 142.97% 最近期財務報表中營運資金數額: 4,341,079仟元 14.經紀人及經紀費用: 不適用 15.取得或處分之具體目的或用途: 發展儲能事業 16.本次交易表示異議董事之意見: 無 17.本次交易為關係人交易:是 18.董事會通過日期: 民國111年05月04日 19.監察人承認或審計委員會同意日期: 民國111年05月04日 20.本次交易會計師出具非合理性意見:不適用 21.會計師事務所名稱: 不適用 22.會計師姓名: 不適用 23.會計師開業證書字號: 不適用 24.是否涉及營運模式變更:否 25.營運模式變更說明: 不適用 26.過去一年及預計未來一年內與交易相對人交易情形: 不適用 27.資金來源: 不適用 28.其他敘明事項: 1.大同公司依「對子公司及轉投資公司監理考核作業辦法」辦理, 子公司之投資個案達3億元以上,需送交本公司投審會審核通過後, 再送交審計委員會及董事會審議。 2.依勤智能源資金需求時程,於大同智能董事會通過具體投資方案後分次執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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