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標的物之名稱及性質(如坐落台中市北區XX段XX小段土地): 台北市中山區榮星段五小段17地號及其上座落地號: (1)民權東路三段4號10樓 (2)民權東路三段6號10樓 2.事實發生日:107/9/10~107/9/10 3.交易單位數量(如XX平方公尺,折合XX坪)、每單位價格及交易總金額: (1)土地50.66平方公尺(折合15.32坪) 建物894.37平方公尺(折合270.54坪) 總金額218,490,000元 (2)土地50.66平方公尺(折合15.32坪) 建物894.37平方公尺(折合270.54坪) 總金額220,920,000元 4.交易相對人及其與公司之關係(交易相對人如屬自然人,且非公司之關 係人者,得免揭露其姓名): 臺灣臺北地方法院,非關係人 5.交易相對人為關係人者,並應公告選定關係人為交易對象之原因及前次移轉之 所有人、前次移轉之所有人與公司及交易相對人間相互之關係、前次移轉日期 及移轉金額: 不適用 6.交易標的最近五年內所有權人曾為公司之關係人者,尚應公告關係 人之取得及處分日期、價格及交易當時與公司之關係: 不適用 7.預計處分利益(或損失)(取得資產者不適用)(遞延者應列表說明 認列情形): 不適用 8.交付或付款條件(含付款期間及金額)、契約限制條款及其他重要約定 事項: 依法院規定時間付款 9.本次交易之決定方式(如招標、比價或議價)、價格決定之參考依據及 決策單位: 交易決定方式:法院拍賣。 決策單位:董事會。 10.專業估價者事務所或公司名稱及其估價金額: 不適用 11.專業估價師姓名: 不適用 12.專業估價師開業證書字號: 不適用 13.估價報告是否為限定價格、特定價格或特殊價格:否或不適用 14.是否尚未取得估價報告:否或不適用 15.尚未取得估價報告之原因: 不適用 16.與交易金額比較有重大差異原因及會計師意見: 不適用 17.經紀人及經紀費用: 不適用 18.取得或處分之具體目的或用途: 主要營業活動 19.本次交易表示異議之董事之意見: 不適用 20.本次交易為關係人交易:否 21.董事會通過日期: 不適用 22.監察人承認或審計委員會同意日期: 不適用 23.本次交易係向關係人取得不動產:否 24.依「公開發行公司取得或處分資產處理準則」第十五條規定 評估之價格:不適用 25.依前項評估之價格較交易價格為低者,依同準則第十六條規 定評估之價格:不適用 26.其他敘明事項: 無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