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事實發生日:107/12/06 2.公司名稱:晶達光電股份有限公司 3.與公司關係(請輸入本公司或子公司):本公司 4.相互持股比例:不適用 5.發生緣由:本公司國內第一次無擔保轉換公司債自民國105年1月4日開始發行至 108年1月4日到期,依公司債發行及轉換辦法第六條規定辦理 6.因應措施:到期時按債券面額以現金一次償還 7.其他應敘明事項: (1)本公司國內第一次無擔保轉換公司債於108年1月4日發行滿三年到期, 依「發行及轉換辦法」第六條之規定,到期時依債券面額以現金一次還本。 (2)公司債到期日:民國108年1月4日。 (3)公司債終止上櫃日:民國108年1月7日。 (4)債券到期還本辦理程序:本債券採無實體發行,臺灣集中保管結算所股份有限 公司於終止上櫃日後第三個營業日將債券持有人名冊送至本公司股務代理機構, 以憑辦理債券到期還本作業,本公司將統一於民國108年1月17日將款項(不扣除匯 費)以採行銀行匯款方式交付各債權人 (5)本公司股務代理機構:福邦證券股份有限公司股務代理部。 地址:台北市忠孝西路一段6號6樓 電話:(02)2371-1658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