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事實發生日:110/02/23 2.契約或承諾相對人:鼎晉生技股份有限公司 3.與公司關係:無 4.契約或承諾起迄日期(或解除日期):110/02/23 5.主要內容(解除者不適用): (1)本公司與鼎晉生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稱「鼎晉公司」)簽署OBI-858新型肉毒桿 菌毒素製劑之全球美容醫學智慧財產權授權協議,並由鼎晉公司進行後續OBI-858 美容醫學適應症之臨床研究與開發。 (2)本公司另將OBI-858針劑充填專用產線設備出售予鼎晉公司,前述OBI-858全球美容 醫學智慧財產權之授權金及針劑充填產線設備出售價款合計新台幣9.45億元(含 稅),鼎晉公司將以新發行之普通股作為對價支付。鼎晉公司並同時進行現金增 資,所募資金將用以支應OBI-858二期臨床後之試驗用藥生產,以及完成一期及進 二期的臨床試驗費用等營運支出。目前已接洽之投資人包含掌握產品經銷通路之醫 美集團、機構投資人及具有豐富生醫產業投資經驗之投資公司等。自此,鼎晉公司 將成為本公司具控制力之子公司。 6.限制條款(解除者不適用):依合約規定 7.對公司財務、業務之影響: 由於肉毒桿菌毒素應用於美容醫學具有龐大的市場潛力,本公司希冀藉由進行此一授 權合作案,結合本公司與前述投資人之資源,共同推進OBI-858之研發進程,並期共同 分享產品上市後潛在的商業利益,對本公司未來之財務業務有正面影響。 8.簽訂之具體目的或解除之緣由: 將本公司現有資源聚焦於免疫療法抗癌新藥之開發,並結合外部資源共同推進OBI-858 之研發進程。 9.其他應敘明事項: 新藥開發時程長、投入經費高且並未保證一定能成功,此等可能使投資面臨風險, 投資人應審慎判斷謹慎投資。 |